| 澂江县商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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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06 16:52 文章来源:澂江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澂江县商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健全完善成品油市场流通监测制度,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玉溪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玉商发[2009]12号)的规定,现将我县2008年度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年检范围:凡领取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都须参加2008年度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审。
二、年检办法:各成品油经营企业接此通知后,到县商务局市场流通科领取年检申请表,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年检申请表及相关文件资料送达市场流通科,由我局预审后统一转报市商务局审验签证。
三、企业申报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审,需报送以下文件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3、中石化、中石油以外的成品油零售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复印件;
7、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证明;
8、加油站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油库及加油站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已批准建设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报送书面报告,述明原因并制定工程建设计划,确保在批文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9、加油站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经营的加油站报送租赁协议复印件;
10、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年检时间:2009年2月16日至2009年3月15日
五、年检要求
(一)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在年检工作中要加强与物价、工商、消防、安监等部门的联系,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时淘汰不合格企业。对有不良经营记录、需整改安全隐患、年检未通过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将报请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无故不办理停歇业手续及停歇业超过6个月的、不按时申报年检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由县商务局收回其经营批准证书交市商务局报省商务厅处理。
(二)按时按质完成年检工作。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对计量、消防安全、防雷装置等相关情况认真进行检查。
联系人:陈家华 电话:0877-6910209 传真:6919525
电子信箱:shichangke00108@126.com
附件: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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